

新闻动态
我国对墓地使用权人权利的保护处于一种几乎空白的状态。当墓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无法为权利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更无法为其提供充足的保障。...
墓地存在的目的本身就是亲友为了祭奠死者,寄托生者对亡者的追怀与哀思,因此祭祀是墓地使用权的应有之义,死者的亲友及子孙后代有权利在墓地对死者进行祭祀活动,其他人不得干涉或阻止。...
法律关系客体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墓地使用权的客体指的就是墓地使用权所指向的对象,即墓地所占用的土地。埋葬遗骨、遗骸的墓地本身并非墓地使用权直接指向的对象,但墓地与墓地所占用的土地是密不可分的,墓地是依附土地存在的,并且需要以能够引起他人明显注意为前提。墓地使用权的产生只能以从墓外部识别墓地的存在为前提,“凡是在客观上无法识别为墓地的坟墓,都不能成为墓地使用权的客体。...
绿色殡葬作为新兴事物,如果没有制度化的保障,绿色殡葬的开发就会走向无序化状态。目前绿色殡葬领域已经有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发生,如开发者借机敛财,盲目开发,破坏生态等现象屡禁不止。一方面,是人们的认识度不到位,另一方面是政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缺失所致。...
绿色殡葬是人们对待和选择生死的一种顺应自然和回归自然的生态化方式,这是人类自觉走向生态文明的一种生态文化,深刻体现了殡葬的人文精神和生态文化意蕴。所谓生态文化,在广义上讲,是指人类以一种生态的理念和方式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的总和;在狭义上讲,是指在生态理念指导下促进人与自然和合共生及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本文主要是指狭义上的生态文化,它包括理念层面的生态文化、器物层面的生态文化、行为层面的生态文化和制度层面的生态文化。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时代人类对工业文明时代文化深刻反思的结果,是基于尊重自然规律和传承历史文化基础上,通过友好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实现人类文化的绿色转型。因此,生态文化建设决定着人们的一切实践活动的生态化程度。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无疑有助于促进绿色殡葬的快速健康发展。...
绿色生死观是环境伦理学应有的重要范畴,是指人们以绿色理念看待生与死的根本观点。即把绿色理念贯穿于由生到死的人生全过程,从而指导人们选择绿色的生存与绿色的死亡方式。因此绿色生死观包括绿色生存观与绿色死亡观,绿色生死观的本质就是要让人们正确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协同发展。...
作为一种不占地、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式,骨灰海葬在各种节地生态葬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也是非常彻底的一种生态安葬方式。近年来,随着各地政府生态奖补政策的实施,骨灰海葬的人数正在逐渐增多。其中,又主要以北京、上海、广州、辽宁等地最为典型。...
近些年来,在政府部门的积极倡导和各项政策的有力推动下,节地生态安葬在全国多数地区都取得了程度不同的成效。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节地生态葬成绩更是明显。政府部门各项奖补政策的纷纷出台以及生态观念的逐渐深人人心,全国多数省份的节地生态安葬率有着明显提升,部分生态葬式葬法的推广成绩显著,越来越多的墓园更重视节地生态葬的开发,选择节地生态葬的人数不断增加,等等。...
在近年来的调研中发现,多数新建公墓,在经营初期的规划建设时即非常重视对土地的规划节约使用。在墓穴的售卖上,主要以小型墓的开发为主。其动机也并非完全是响应国家的节地葬号召,而是出于商人的本能利益驱使。而对于一些面临“死墓危机”的老墓园,由于殡葬用地已面临枯竭,因此不得不采取限售的举措。与此同时,这些墓园也正在想尽办法推动墓园内老墓的循环使用。在现实的经营中,为了更为有效地利用已经相对紧张的空间,则重点发展骨灰墙、骨灰廊等立体殡葬服务。由此一来,在很大程度上也推动了节地生态葬的发展。当然,这里也必须指出,在这些墓园中草坪葬、花坛葬、树葬等所占的比例依然很小。...
通过调查我们看到,殡葬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就业率高,殡葬行业对毕业生总体情况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于殡葬专业毕业生的满意率为90%。在交谈中,殡葬企业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工作技能不够娴熟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慢慢学习,但是思想品行却是胜任职业的道德保证。大学生必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养,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才能在工作岗位上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