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我国《物权法》已明确规定的不动产用益物权中,包括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四种类型;其他特别法上规定的包括了《土地管理法》中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产资源法》中的采矿权、《渔业法》中的养殖权等一系用益物权,墓地使用权虽已被绝大多数学者认定为具有物权属性的以及用益的权能,但至今未有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在农村,作为墓地使用权客体的不动产为农村土地,此时类似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却依然不足以成为认定该权利适用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充分条件。原因在于,根据《物权法》规定的物权法定原则,给我国不动产进行统一立法前,需要判断该权利是否具有登记能力,即须先明确我国现行法规定中是否确定了该不动产上的权利为物权。故不存在给农村墓地设置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基础。...
我国《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让。虽然,墓地使用权在我国现有法律中仍未有明确的规定,仅为学界与司法实践中的习惯称呼。在性质上具有物权属性但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农村墓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其特殊性,类似于不动产,但又没有明确的相关登记制度,仅在某些地方规章中存在登记的要求,但大多数农村地区没有登记的习惯,亦无完备的制度,更多的则是靠当地的习惯来进行墓地的买卖。...
物权性墓地使用权系用益物权,类似于传统民法的地上权制度。韩国法院判例认为在他人的土地上设置坟墓者,对该坟墓基地取得类似于地上权的一种物权,此即为坟墓基地权。霉韩国权威民法学者根据判例对“坟墓基地权”下的定义,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设置特殊的公作物即坟墓(埋葬遗体或者遗物的地加的人,为了所有该坟墓,使用他人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是类似于地上权的一种物权。每地上权滥筋于罗马法,其旨在创设“地上物属于土地”原则的例外,使得用他人土地建筑房屋的地上权人,可以令建筑物与地上权结合,而将建筑物独立于土地之外,进而可以保有建筑物的所有权。物权性墓地使用权在保护权利人权益方面,较之债权性墓地使用权,无疑具有相当的优越性。...
在大陆法系民法制度上,以构筑建筑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可以利用租赁或借用方式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系债权。若墓地使用权系以租赁或借用关系设定,该墓地使用权属于债权,存在诸多弊端。...
自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1992年8月25日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与殡葬事务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见诸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规章,并没有相关法律层级效力的规范对殡葬事务进行调整。期间,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于1997年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后失效;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于2012年修订,修订的条款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目前,国家层面调整殡葬事务的规范中,法律效力最高的为2013年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其属于行政法规,其他的有属于部门规章的1992年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虽然上世纪80年代末期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对经营性墓地的规定非常笼统,但却为经营性墓地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营性墓地在1990年代进入发展期,1992年8月,民政部发布《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将经营性墓地界定为第三产业,决定其具有营利色彩,并将丧主的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界定为债权性质的使用权,且墓穴管理费缴纳周期一次最长不超过20年。...
在我国,经营性墓地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民政部于1988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中,在此之前,墓葬用地都是公益性质的,并未纳入市场经济体系内。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升,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随着火化数量的增加,殡葬单位原有的寄存骨灰设施不敷使用,而新建骨灰堂又缺乏资金,因此有些城市利用荒山瘩地建起了骨灰公墓;有些农村由群众集资建立了乡办或村办骨灰堂或骨灰公墓,从而缓和了骨灰存放的紧张状况。...
1、经营性墓地的概念 在我国,墓地分为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属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保本微利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安葬服务。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公益性墓地主要存在于农村地区,是为农村村集体成员提供的,用于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公共墓地。...
为提升优质的生态葬式及服务,建议从业人除了植存骨灰外,可思考加人一些规划(追思)设计,丰富落葬流程,甚至可以结合艺术治疗、音乐陪视、家族支持活动等,加上氛围营造与礼仪师司仪及送行引导,增强生死交流的功能,让家属能多抒发出心中的情感与悲伤。...
生态葬区规划应该由省级民政部门提出整体性指导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此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研论证,合理规划好生态葬区。生态葬区的规划主要是两部分:独立的公益性生态葬区,公墓内的生态葬区块。对于这两部分不同权属的规划区域,各级政府在规划中应坚持“公益优先、够用管用、循环利用、管理到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