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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葬区规划应该由省级民政部门提出整体性指导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此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研论证,合理规划好生态葬区。生态葬区的规划主要是两部分:独立的公益性生态葬区,公墓内的生态葬区块。对于这两部分不同权属的规划区域,各级政府在规划中应坚持“公益优先、够用管用、循环利用、管理到位”的原则。

有关生态葬区的设施规划,建议殡葬管理单位,应当重视丧亲家属追思和哀悼的需求,做到“以人为本”。具体做法:
1、建议加强贴心服务设施。例如生命咖啡馆(休憩区)、洗手、饮水区、洗手间、残障步道等,在适当区域设立温情提示牌或丧祭文化宣传栏,营造一种浓郁的情感与文化氛围。
2、建议加强设置家奠追思和寄情设施。建议可在树一葬区设置摆放鲜花的追悼台,可以设置追思墙、回忆长廊、追思花廊、吊祈福卡区、天堂信箱等,方便家属缅怀、追思亲人。
3、建议配合亲属悲伤历程,设置公众追悼和集体祭祀等活动。每年在清明节或重阳、腊八节等传统节日,由殡葬管理机构举办、服务部门承办,组织公众追思活动,既宣扬了生态葬的政策与成效,又能满足家眷于生态葬的后追思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