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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灵魂的崇拜或是受灵魂观的影响而产生的各种精神性文化性的丧葬习俗活动,也同样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活动。...
如今,人们说及灵魂,更多的是在谈一种精神追求。与自己的灵魂对话,做最真实的自己,追求灵魂的丰满与纯净。人对灵魂的想象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提及灵魂,我们迎面而来的第一个问题便是:灵魂是否存在?这是一个不可避而不谈也是一个一直都很具有争议的话题。有人认为人死犹如灯灭,在呼吸停止的刹那,一切都不复存在,其身后留下的一切与这个已经逝去的生命都再没有任何的关联与意义,更没有所谓的“灵魂”的永生不死二与此相对,也有人笃信灵魂的存在,他们认为在人出生以前,灵魂便已经存在,甚至认为灵魂从来就没有像肉体那样随着生命的消亡而消失过,只是伴随着人的出生,灵魂有了可以依附的肉体,当灵魂与肉体完成了结合,一个完整的人便诞生在了这个世间。...
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度建设和文化因素,公用墓地利用政策可以吸收国内先进地区和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从而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和政策。...
日本关于公用墓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建设时间长、涉及面广、作用明显,十九世纪末期,日本就制定并出台了有关公用墓地的埋葬及建设的相关法律制度。《有关墓地和埋葬的法律规定》是日本在二十世纪中期制定的一部关于墓地和殡葬的法律法规,这部法规经历过多次修改,是现在广泛应用的法律。1999年修订版是最近的一部版本。在1948年,日本卫生环境省为了进一步细化关于墓地和埋葬的法律规定,相继出台了《有关墓地和埋葬的法律实施细则》,丰富和完善了该项法律规定。...
美国设有专门的公用墓地利用法律。尽管美国各州的法律不尽不同,但它们都受到联邦法的共同影响,是在联邦法律的框架之下制定,各州法律在一般原则和制度基本上与联邦法律基本相同,除此之外,联邦法和各州法律在美国法律中占有地位都是相当重要。通过联邦法律再了解每个州的法律就会触类旁通,更好理解。美国殡葬服务管理法律法规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它们不是以一项特殊的单一法律的形式出现的,而是作为行政法规、卫生法或其他综合性法规的一部分,属于行政法范畴。...
在参加完系列的葬礼仪式后,受访者的心情会发生明显的改变,会感觉到轻松。 “我在想这个感受,当时就是,全部忙完之后回来,然后我就急着要赶火车,要回学校嘛,反正嗯,感觉也就是没有那么伤心了,就感觉心安也把我爷爷送到了他该去的地方,反正就感觉就是完成了任务一样,嗯,心里边儿也轻松了许多”(FG16)...
郭于华(1992)通过对各个历史时期的地方志中的礼俗进行整理,运用阐释人类学的理论进行分析,以图探求传统殡葬仪式背后的深层文化结构,她在书中提到中国民间传统的殡葬活动是一套有文化意识结构作为内在支持的行为系统,也就是说仪式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意义,仪式中存在的生死、人鬼、阴阳,并且互为对立,只有在特定的时间,比如殡葬或祭奠节日两个世界才会相通,她认为民间传统丧葬礼俗及其生死观念的深层文化内涵是对另一个世界生活的想象以及对永生的渴望,有利于应对死亡的恐惧,而幸福的活着,这也能说明对“阴间”的想象,使个体能够在意识层面上确认逝者在彼岸过的很好,不会来此“人间”过多的停留,其内涵还是对“阴间”的阻隔。...
在我国民间,许多民族具有“阴间”观念,并且认为人死之后,灵魂会进入“阴间”,这种“阴间”的说法,其实是为人死后去往哪里的想象,并且为这个“阴间”划定范围和区域,关中、平原地区人们认为泰山下为“阴间地府”,泰山则为阴阳交界,巴蜀地区以鄂都为地府,视为“阴间”,民间有“七月半鬼开门”的说法,视为“鬼节”也称“中元节”,这天死者灵魂可被放回,其余时间是待在“阴间”,不能干预人间事务,所以对于这种特定的“阴间”区域的观念和划分,也可以看出人们想要摆脱死去灵魂的干扰。因此阴阳阻隔在表层意义上是对空间区域的划分,即“阴间”“阳间”区隔开来,各自属于各自的领域,在特定节日时间,比如清明、中元以及寒衣节,二者之间的阻隔便会重新打开,也可称为“阴阳沟通”。...
作者认为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享有如下几点的权利: 1、占有农村墓地的权利 占有农村墓地的权能是农村墓地使用权中最直接和最基本的权利。因为农村墓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般是基于情感、习俗和文化等原因而有安葬其近亲属的遗骸和遗骨等的需求,进而提出了农村墓地使用权的申请,所以农村墓地使用权主体的目的主要是占有农村墓地,各类强制性规范应该保护农村墓地使用权主体对农村墓地的占有,除了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的强制性规范明确规定之外,对农村墓地使用权主体占有农村墓地的权利进行侵害的应当承担类似于侵害其他用益物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