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我国的殡葬自古以来即遵照各地风俗习惯,墓地的使用规则历代皆有律可循。春秋晚期,土丘式的坟墓由南方传入中原,自此埋葬之所即包含了上面的坟堆及下面的家。常说的“一亩三分地”来自周朝以前对老坟地面积的规定:当时有身份的孝子要守孝三年,在守孝期间就在坟旁搭建个房子,在坟边的土地上自种自食,这块土地面积一亩三分以内无须纳税。后世很多地方保留着这样的风水规则,即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不得埋葬其他人。另外,这种守孝的习俗,还包含着保护死者、使之真正“入土”为安的考虑。一亩三分地后来演变成自留地,成为个人小利益的代称,其本质依然体现出了这块土地的特殊性。我国自唐代中期逐渐确定的土地权利基本框架,沿袭至清,形成了民地所有权制度。在此制度下,墓地上的权利大多为墓地所有权。《大清律例》中与丧葬相关的条款详细规定了墓地的建造、使用规则与毁坏后果,这与殡葬相关的各地区民事习惯相互呼应。...
生养死葬是任何一个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吃穿住行解决的是生养的问题,墓地则解决死葬的问题。只有真正理解了死葬在我们生存中的根本性意义,才有可能建构出一套完善的权利体系来维护这种根本性意义的实现。...
本周末,本市迎来清明第一波祭扫高峰。昨天上午,记者现场看到,八宝山革命公墓和人民公墓由于采取了预约祭扫、代祭服务等分流措施,墓区祭扫秩序井然,现场没有出现人流聚集。...
在杭州、厦门等发达地区,殡葬改革的数字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提升殡葬服务效率,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推进殡葬改革的数字化、智能化、阳光化是殡葬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调查问卷希望殡仪馆增加的服务中,有近5成群众选择了殡葬便民服务信息化平台,体现了群众对殡葬改革数字化建设的期望。...
移风易俗是殡葬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要将倡导殡葬新风尚放在文化移风易俗的大背景下进行,将殡葬改革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沂水县通过弘扬厚养礼葬丧葬文化,推行追思会等丧事礼仪模式,将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引发了沂水县殡葬领域的思想革命。...
虽然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尸体和遗骸等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这一问题众说纷纭,但是国内主流学者与司法实践一般都认为尸体和遗骸等具有财产的性质和物的性质。学者史尚宽认为尸体等虽然是物理学上的物,但是一般不应该成为财产权的标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中尸体等不应该是物。学者梁慧星认为自然人在死后的遗骸应当属于物。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也都纷纷保护了尸体与遗骸等中的人格利益。...
儒家之孝,非为孝而孝,是与政治教化连为一体的,丧葬之孝也不例外。丧葬仪式孝道亲情的背后是对君的认同、对上的认同、对尊的认同,也是对权利的认同。人们在丧礼中按照孝的要求完好地扮演各自的角色,丧礼就成为贯彻权力意志和政治观念的基本载体。如丧礼中对父的孝与对君的孝融为一体,对父权的承认就是对君权的认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也。吕氏大临曰:极天下之爱,莫爱于父;极天下之敬,莫敬于君。敬爱生乎心,与生俱生者。故门内以亲为重,为父斩衰,亲亲之至也。门外以君为重,为君斩衰,尊尊之至也。内外尊亲,其义一也。上文已述,服饰是在丧葬中亦是孝的体现,但丧服的质地、制做方法、服丧的长短都表明服丧者与逝者之间的亲疏关系,也表明他的社会地位与政治权力,二者是一致的。因为在古代,政治关系由共同的血统组成,社会地位主要是基于他们的宗族血统来决定的。儒家丧葬仪式孝道的是有等差的,隐含着“尊尊与亲亲”。...
丧事哀戚,人之本性,情之自然,也是孝道的体现。但过于哀伤会“以死妨生”,伤害生者的性命,故儒家对此种哀伤之情时时加以限制,在制定丧葬仪式种种规范时,总是提示人们“节哀顺便”,丧之中庸,逐步减轻哀伤之情,从而恢复正常生活,否则会陷父于不慈,陷子于不孝,这既是礼的要求,也是尽孝的体现。...
阿劳德·凡·盖尼谱把整个丧葬仪式文化称作“过渡仪式”的三个阶段论,即:“隔离阶段文明”、“阈限或转换阶段”、“重整阶段”。张建军在其论文《布傣人的丧葬礼仪及其文化意义与功能》中详述了这“三个阶段论”的特征,即:“在隔离阶段或解体阶段,旧有的身份、地位或思想框架被抛弃,接下来是过渡仪式的一个中间的、转换或阂限的阶段,正在经历转变的主角不属于任何一边,而是处于一种模棱两可的状态,最后是重整阶段,主角获得一个新的社会身份。也即主角首先会被仪式性地从社会整体中排除出去,然后隔离卜一段时间,最后重新融人社会,获得其新的地位。人的生命过程与社会化过程在仪式理论中被整合到了一起。”以下分别从这“三个阶段论”来阐释越南彝族传统丧葬仪式文化的象征意义。...
1、统一由家族门第安排 越南彝族正常死亡的长者丧礼,不论性别、或贫富,都看作是村中的一件喜事来办,也当作一件最隆重的盛事来举行,均以自然村落为单位,有的村落只居住一个家族,有的村落则由两个及其以卜几个家族组成。但只要村里老人去世,统一由丧家家族门第来安排,整个家族成员乃至整个村民都要参与。虽越南彝族村寨村落,并非缺少柴薪,但只要居住在一个村落,不论本宗族门第、邻居、姻亲,每户均要筹一抱柴薪给丧家,以作丧家在丧礼中煮炊之柴薪。开丧之前,整个家族门第要开一次会,筛选一个统筹能力强的总管,统一安排丧礼中的一切事务,按部就班,各司其职,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昔日,由于资源有限,丧家很难筹集丧事所需的食物甚至祭奠牺牲祭品,所以家族内部有不成文之规,除了筹集柴薪,每户还要按人数出米、菜、酒及钱,以解燃眉之急。家族的功能很多,如果哪家去世的老人没有儿女安葬,家族内部每家每户筹米筹菜筹钱,共同出殡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