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2017年,山东省沂水县创新实施了以“殡葬全免费”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沂水县持续深化提升这项工作,从2()l8年4月份开始,探索实施了以“厚养礼葬”为主要内容的丧事礼仪改革,选择三个乡镇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摸索,从7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以“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为主要内容的“追思会”丧事礼仪模式。...
1、德国墓地使用权的立法 根据德国相关法律,按照主体将墓地分为公法人性质的墓地与私法人性质的墓地。所谓公法人的墓地是指,以《德国勃兰登堡殡葬法》为例,由乡镇及其宗教团体建设的墓地。该团体可以整体或者部分关闭墓地,但应当给予补偿。...
韩国与日本相类似,也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孝文化”深入人心。因此对于墓地同我国具有相同的感情。韩国关于私法领域下墓地使用了坟墓基地权的概念。坟墓基地权,即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上设置坟墓的人所享有的使用坟墓基地附近土地,类似地上权的习惯法上的物权。根据韩国高院判例承认其物权请求权。虽然该权利属性是由判例所确定,由习惯所支持,但是法律依旧赋予其物权请求权。消除妨碍排除他人干涉以及主张物权请求赔偿的权利。...
日本与我国隔海相望,又深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文化层面上,与我国关于墓地的相关认识趋同,在社会发展层面上,日本也是一个高老龄化国家,对墓地需求日益旺盛。我国的老龄化问题也日益突出。从这两方面看,我国与日本具有极度相似性,因此,笔者通过对日本关于墓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的梳理,为我国的墓地使用权提供可供借鉴的内容。...
1.要有起点高、可持续发展,既能反映殡葬特点,又能给人一种全新理念的规划。良好的规划必须考虑到公墓发展规模、整体环境、绿化面积,道路宽度、墓价定位等等,并把殡葬文化与公墓建设融入一体,形成人文景观,使公墓真正得以可持续发展。...
1.认清公墓的作用,明确公墓执法的价值取向。在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都从公墓功能作用的角度将其界定为“用于安置骨灰或埋葬遗体的场所”。公墓不仅是每个人的最终归宿,而且还可以发挥多种功能,具有多方面的巨大的社会价值。因此,全面挖掘公墓的社会价值,重视城市泊勺墓园文化研究,这对公墓价值的新认识,将从深层次影响公墓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
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管理是保证殡葬改革深入进行的必要措施。能不能把公益性墓地建设好、管理好、运作好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近二十年来,L镇兴起了种植速生按的林木生意,各村集体所有的山头皆承包给林木经营者进行开发使用。“私墓为主,注重风水”的丧葬现状使得各家的墓地都分散于镇上各处“风水宝地”。逝者亲属会围绕以墓地利益为核心的殡葬利益进行各项维护活动,除去正常的祭扫,需要面对的就是因墓地带来的纠纷。依照地方习惯,普遍视墓地所葬者为墓主,享有对这块墓地的绝对权益,其亲属只是代为管理与维护。为此相关人员之间会保持着一种微妙的默契与平衡,尊重彼此之间的正当权益,履行必要的社会义务,但不免也会产生一定的摩擦甚至冲突。...
L镇目前还没有建设起公益性墓地供村民进行殡葬使用,村民亦不愿在城里的经营性墓地进行安葬,于是殡葬用地仍是以传统的私墓为主。当地对逝者的“初葬”一般都是在离村子不远的为集体所有的荒地山坡。“二次葬”时,如无合适的地点进行最终安葬,一般则会先进行“寄金”,即选取一处符合金坛保存需要的地点,于土坡开挖能够置人金坛的壁洞,暂为放置,其间可以定期“探金”,视遗骨保存状况可做迁葬,待找到“风水宝地”时进行最终的正式安葬。...
L镇虽于2006年起便被正式划归为火葬区,但当地大多数村民并不了解本地也要实行火葬,于是除特殊情况外,皆是以土葬作为主要殡葬方式。在当地愿意实行火葬的一般是两类:一是逝者在自家以外的地方非正常死亡的;二是逝者亲属出于便利“二次葬”的目的,主动愿意实行火葬。当地的民政部门在推行火葬上并不实行强制执行的手段,也不会主动地介人到村民的殡葬活动之中。在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民政部门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对这一时期的殡葬活动进行了关切,倡导对逝者进行火葬,并对符合特定条件(如五保户)的自愿火葬者提供一定的殡葬费用的补贴。当地在殡葬方式上的现实选择中,出现了要“合法”还是要“合理”的洁难,究其原因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