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一般得知情况后,亲戚都会立即赶往丧家。带上礼物(祭品):香纸、鸡一只、米、或一块肉来吊丧。如若死者是父母,出嫁的女儿还要带上给父母买的寿服、米酒等随报丧者回到丧家。与死者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所带的物品也要比一般乡邻稍多一些:米15斤、肉一块或鸡一只、香纸到死者家吊丧;村里面的人一般是端一大碗米、一个鸡蛋或肉一块、香纸到死者家吊丧。吊丧人员带着自己家的礼物到了丧者家对丧家的亲人安慰一番之后,就到灵枢前焚烧香纸,敬奉亡灵。村民认为为死者烧纸,可以让死者亡灵顺利到达阴间,不被其它小鬼刁难。...
报丧,彝语chao a yi。报丧主要是将死者死亡的消息告知乡邻、亲朋。报丧分为乡邻之间的报丧与外家报丧,一般是先报乡邻后报外家。给乡邻之间报丧,主要是请乡邻们助丧。去外家报丧主要是告知亲戚朋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告知死讯,二是告知亲朋下葬的时间,好让亲朋有所准备。去远方报丧遵循:如若死者是男性先报舅家;自己的姊妹兄弟家;再报岳丈家;一般亲戚。如果死者是女性,则先报丧的是女方的娘家;兄弟姊妹家;一般亲戚。一个报丧者可以报多家亲戚,报到最后一家就在其家吃饭。...
扬善除恶的观念深入人们的骨髓,今生种下的善因将会世世代代成为你的善报,相反,今生的恶因将会延续世代成为我们各种形式的业障阻碍我们完成各种善事,这种因果观念为每一个藏族人熟知并坚信。...
藏族人认为水是生命之源、是神圣的,认为水是万物生长的源泉,所以人们对山水总是持有一种感恩和敬畏的神秘观念,认为山有山神、水亦有“鲁”族栖息,因为是万物生长的依靠就索性把它视为神灵,以示对生命的尊重和感恩大自然为自己生存所创造的环境。在大多数藏族人心中一般认定泉水是最为纯洁的水质可作为饮用水,按传统观念认为泉水是由“鲁”族赐予的、认为是上苍给芸芸众生的恩惠。而泉水作为饮用水的专供水源,在取水时也是需要异常谨慎小心的,更不允许在泉水中打闹嬉戏、洗头、洗脚、洗涤衣物、洗澡、洗涤牛羊五脏六腑等血腥的能够引起水源污染的物质。相对来说,河水则认为是容易引起杂病和传染病的水源,不适于作为饮用水。却视为洗涤不净衣物和除去污垢的冲刷工具。...
我们藏族人作为一个信仰佛教的民族,而佛教又是一种“了生死之学”,所以对于临终关怀是极其重视的。世俗之人在人生状态上各有不同,所遭遇的人生事件千奇百怪,但唯有生死是相同的,众生平等,都要经历这个过程,只是人们对于生死的看法有所区别而已。佛教于临终关怀的重视,力求使世人摆脱面临死亡时候的痛苦和恐惧。...
殡葬服务区主要由殡葬建筑物构成,因此该功能区内建筑的设计是重点。建筑实体与其外观造型,在面、线、点、体量、质地、色彩的组合上,成为在空间上变化的序列,产生整体的综合形象。它是人们对墓园整体的档次和文化品位高低最直接的印象窗口。墓园内的建筑根据它的实用功能主要可分为业务、服务、管理和其它功能性用房,以突出现代墓园的现代性和服务性。并且为了提高墓园的工作效率,多将此类建筑物建设成为一体的集中建筑群体,不仅节省了土地资源还突出了建筑物的宏伟气势。...
对自然山川自然景观的要求,在加上我国传统上帝王就和自然天地联系起来,天子的遗骸和灵魂要和大地山川浑然一体,因此历代因山为陵,刻意追求山川自然形势的完美,依山建筑陵墓建筑群的布局,随着山势的起伏,呈现明晰的条理和秩序,寄托天人合一的思想,衍成合于人伦道德和礼制秩序的精神符号象征。...
空间是由点、线、面、体等组成的一切场所的总和,公墓空间是各个要素彼此关系,组成一定的空间,旨在通过环境渲染影响和引导殡葬活动者的情绪“点”则是旨具有一定文化内涵和能反映中国传统祭祀文化内涵的广场、专用的祭奠场地、结合殡葬功能的小游园,即是公墓景观中的中心。“线”主要是引导人们在墓区中的方向和祭奠路径,为人们的纪念活动提供方便。形成两点之间的轴线,形成某种仪式行进的路线,使之成为具有纪念性的城市空间序列,即是公墓景观的方向。“面”是公共空间格局和整体意象,即是公墓景观的区域。在公墓园区的规划设计中,同样可以运用点、线、面等不同的规划方法塑造不同的景观空间,如线性空间、私密空间、公共交流空间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丧服是为哀悼死者所穿着的衣物,为古代丧葬礼俗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可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个等级,因此又称“五服”,与丧期、居丧等关系密切,一般为斩衰三年,齐衰期,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绍麻三月。《礼记·丧服》日:“斩衰裳,直经、杖、绞带,冠绳缨,营展。”“疏衰裳齐,牡麻经,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展三年。”其他如大功布衰裳,牡麻经缨,布带;小功布衰裳,牡麻经;绍麻则是用麻布制作而成。汉代基本沿袭先秦丧服制度,“五服”俱全。《汉书》中有相关记载,《霍光传》载有“服斩衰”,《叙传》记有“修绍麻”,《王莽传》有“封王氏齐衰之属为侯,大功为伯,小功为子,绍麻为男,其女皆为任”等内容,《后汉书·孙鹭传》载:“弘卒。太后服齐衰,帝丝麻,并宿幸其第。”...
关于“主”,《白虎通》云:“所以有主者,神无依据,孝子以继心也,主用木,木有始终。又与人相似也,盖记之为题,欲令后可知也。”许慎《五经异义》日:“主者,神象也。孝子既葬,心无所依,故虞而立主以事之。”一般是在棺枢下葬后为死者作“主”,但据史书记载,东汉皇帝死后三日行小敛礼时已开始作“主”。《后汉书·礼仪志》载:“立主如礼。桑木主尺二寸,不书溢。虞礼毕,衬于庙如礼。”同书引《汉旧仪》日:“高帝崩三日,小敛室中精下,作栗木主,长八寸,前方后圆,围一尺,置精中,望外,内张绵絮以障外,以皓木大如指,长三尺,四枚,缠以皓皮,四方置精中,主居其中央……已葬,收主为木函,藏庙太室中西墙壁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