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先民们在本民族形成过程中就开始应对民族文化调适问题。先民们中的一方是来自外国的“回回”,一方是来自中国本土的汉人等。来自两个国家、两个族群的双方通过跨国婚姻在中国的土地上组建家庭,两种异国异族的文化在这一个个家庭中发生碰撞与融合。一方面,两种文化间需要进行共时性调适,在互动中以文化涵化的方式融合成一种双方认同的新文化,进而形成最初的回族化;另一方面,两种文化融合后的新文化又要进行历时性的认同,即文化传承,在与其他民族文化互动中以推陈出新的方式不断地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刘家港陵塔,

据《永平县民族志》记述,回族进人永平起于南宋宝佑元年(公元1253年)。当时忽必烈率领十万大军进攻大理国,有许多从中亚细亚及阿拉伯地区征调的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充当了士兵,驻守在保山(古称永昌,永平属之)以东、红河以北的广大白、彝居住的地区,征战结束,他们长期留居这些地区从事生产生活,逐渐发展成为今天的回族。曲硐所处的县城坝子主要居民为汉族和回族,因此曲碉回族的习俗中既有伊斯兰文化成分又融人了汉族文化成分。正如高永久所说,“丧葬习俗是任何一个民族日常风俗习惯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体现出本民族的宗教及文化传统。曲俐回族的丧葬习俗自然也是这两种文化的聚合体,其聚合方式主要以伊斯兰宗教文化为“神”,以汉族世俗文化为“形”,神形交融。
曲铜回族从伊斯兰教义中选取“主命”或“圣行”的有关丧葬的教法规范,形成自己丧葬习俗的“神”;同时吸收当地汉族丧葬习俗中与本族丧葬习俗核心内容不抵触的成分,作为自己丧葬习俗的“形”,有时也会创新一些伊斯兰丧葬教法不禁止且汉文化不倡导的内容。曲铜回族丧葬习俗的“神”彰显的是族不同于他族的特色成分,是本族丧葬习俗的核心;其“形”是与当地汉族丧葬习俗互动的粘合剂,彰显的是相同或类似于他族丧葬习俗之处,是本族丧葬习俗的边缘层文化元素。如丁宏所言,“汉文化是回族文化中的重要因素,也是回族认同的文化符号。这种认同加强了回族与主流文化的密切联系,使回族发展自始至终与中国社会保持一致。在曲铜回族的葬礼过程中,主要程序和环节都源于伊斯兰教法要求,如洗亡人、穿卡方、转赎金、站拜、诵经、下葬、坟墓地下部分的结构等,其核心内容是按照穆斯林礼拜的条件帮助亡人洗浴、穿衣并完成最后一次礼拜,然后按照穆斯林通行的一种方式安埋亡人遗体。葬后“做七”、砌坟方式、坟的外形等虽不违背伊斯兰核心教义,却有着很深的汉族丧葬习俗的烙印。因此有人说,“我国回族有着坚定的信念,又能汲取、融汇所在环境的文化因素,在自存、自壮中,始终保持自豪、自重的情感,融而不化,和而不流,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一个极具个性的民族。
总而言之,在曲铜回族的丧葬习俗中,宗教性内容主要源自伊斯兰教义和教法,世俗性内容则受到本地汉族习俗很深的影响。他们的宗教仪式以阿拉伯语为主,世俗生活以汉语为主;他们的宗教建筑多带阿拉伯色彩,世俗建筑则与汉族接近;他们在宗教仪式上戴白帽、面纱,平时所穿服装则与汉族相差无几。这种“形变神不变”的文化互动与发展方式就是曲铜回族的丧葬习俗传承模式。数百年来,通过经堂教育、家庭教育、丧葬礼仪展演和社会交往,曲闹回族始终按照这一模式保持与其他民族的文化接触,其丧葬习俗在调适中变迁,在变迁中传承,在传承中调适,周而复始,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