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及仪礼理论,首先遇到的就是术语的翻译问题。国内对于“rite”一词存在三种译法,“仪式”、“礼仪”和“仪礼”。而实际上,"rite”的含义本身便很模糊,正如英国人类学家埃德蒙·R"利奇所言“虽然仪式是人类学论述中一个很突出的概念,但是对它的确切含义从来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总的来说,西方学者是在广义或狭义上使用:ite的。广义的:ite包括从日常问候礼节到隆重的宗教典礼等各种各样的行为,而多数学者在狭义上使用rite,认为典型的rite是一种长久的复杂的行为操作序列,如宗教典礼或处理死者的全过程,它与“发誓”这种简单的仪式有很大的不同。本文用“仪式”指广义的rite,用“仪礼”指狭义的rite。一方面,“仪式”和“仪礼”同是一种精心的、持久的、高度重复的人类行为,另一方面两者又有所不同,“仪礼”是一种目的与结构更为复杂的仪式,而且内部还包括许多大大小小的仪式。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刘家港陵塔,

仪礼和仪式之间这种密切的关系决定了研究仪礼必然离不开仪式理论。本文以“过渡仪礼”理论为主要分析工具,同时还借用了其它一些仪礼、仪式理论的概念、思想,如E"杜尔干的信仰观念与献祭仪式、神圣仪式与世俗仪式、积极仪式与消极仪式、仪式与社会力量的展示和集体意识的唤起等,另外还参考了拉德克利夫一布朗的仪式的心理功能和社会功能理论⑤,以及美国人类学家关于“加强仪礼”和“危机仪礼”的理论。
盖纳普最初提出“过渡仪礼”( rites de passage)术语时本指如下两种仪礼,一类指人们在其生命过程中,从一种社会地位转变到另一种社会地位所举行的仪礼;另一类则用来标明时间过程中公认的分界点,如新年、新月、冬夏至等。(而地域性过渡也可以引起过渡仪礼,如做客与待客仪礼。所以“过渡仪礼”理论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不过这一术语后来逐渐被用来仅指前一种类型的仪礼,特别是指出生、成年、结婚和死亡时所举行的仪礼。
除了揭示出人生仪礼都具有标志人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由一个生命阶段进人另一个生命阶段的共同特征外,盖纳普还发现,这种社会状态、社会身份的转变并非是轻而一举实现的,需经过分离、边缘、结合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以及与各阶段特征相符合的象征性的仪式才能得以完成:分离期的分离仪式是从前一种状态逐步分离的仪式;边缘期仪式,行仪式者处于过渡阶段,他脱离了前一种境界,尚未进入第二种境界,在此期间,受到种种限制,只能逐步解除;结合期仪式,行仪式者通过正式仪式进入新的社会状态或被接受进人新的社团。
那么,“过渡礼仪”这一在西方民俗学界发展出来的分析性概念,对于我们考察和解释民俗事象、具体到的对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坝区汉族葬礼的结构和意义进行理论分析,具有何种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