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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殡葬方式由于地域广大、民族众多、历史悠久、条件差异距大,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如土葬、火葬、水葬、天葬、崖葬、瓮葬、树葬、等等。其中以土葬最为常见、历时最久,直至现在尤以土葬居多,尤其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土葬兴盛的原因,主要是我国中原的广大地区,在古代时土壤肥沃,人民世代以农业为主业,以土地为生命之本,因此,人死后埋葬于土中,就是使灵魂得到安息的最好办法,即“入土为安”。

火葬是仅次于土葬的另外一种主要殡葬方式,产生时代早,历时久远,火葬的盛行,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巨大冲击,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影响。其一,使中国传统的、繁琐的儒家礼仪遭到了沉重的打击,部分改变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伦理道德。同时,也严重打击了封建王朝的统治秩序。其二,火葬的流行,有利于社会财富和土地资源的节约,同时也有利于社会文明的提高。总之,火葬现已成为许多民族,特别是汉民族城镇中最流行的一种丧葬方式,愈来愈为广大群众所接受。这是因为:火葬比土葬科学、卫生、经济、方便。
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丧葬以厚葬和薄葬交替出现,厚葬左右着中国丧葬民俗的导向,但薄葬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历史上厚葬大致经历了三个高潮:商与春秋、秦汉、唐朝,特点是墓室讲究,规模宏大,随大量陪葬品,甚至是人牲和人殉、久丧、繁节。薄葬观念和思想也一直存在,突出表现在战国时期,东汉前期和魏晋南北朝时期。
近代中国社会西学东渐,中西文明交往,开始了厚养薄葬的殡葬伦理和文化。西方丧葬伦理随着西方礼仪通过西方传教士和中国驻外官员和留学生来到中国。在19世纪中叶的上海出现了公墓和殡仪管等丧葬服务机构,但直到建国前,殡仪馆仅限于大城市里,农村和中小城镇以传统行业和家庭承担丧葬事宜。新中国成立后,殡葬改革不断推进、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至1981年的国家领导人提倡,开展群众运动阶段。最著名的是1956年4月27日在党中央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提议死后都火化,不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他带头在“自愿死后遗体火化”的《倡议书》上签名,先后共152名高级干部签名。第二阶段:1981年以来的法制规范,政策引导阶段。随殡葬改革的推进,公众殡仪馆大量涌现,为实现丧葬活动专业化社会化提供了物质基础,公共殡仪馆发挥着为死者处理后事提供特定的场所,承担遗体的接运、整容化妆、举办遗体悼念活动,尸体火化、骨灰处理等多种功能,及改革旧的丧葬习俗,反对迷信,树立新风尚文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