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鼓吹乐有着数千年淳厚的历史,不论是先秦的崇神乐祖,还是到秦汉以后鼓吹乐高度宫廷化的发展,鼓吹乐作为一种古老的乐种都在履行着它神圣的社会功能,尤其是自秦汉以来,鼓吹乐得以不断地繁衍、变异、丰富和发展,一跃而成为王侯贵族身份地位的象征,成为统治阶级用来歌功颂德的政治工具,频繁地用于军乐仪仗、给赐奖赏、宴饮宾客、婚丧之礼中,鼓吹乐成为宫廷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明清以后,所有的辉煌都成为过去,鼓吹乐开始真正走向民间,走进庶民百姓的家园,它终于突破了封建王朝的藩篱,在广大的乡亲父老中扎下了根基,于是一种新的音乐组织—民间鼓吹乐班蓬勃而生,这种尊贵的音乐终于成为农民的艺术,这种依靠皇宫贵族养活的艺术,终于在民间找到了生存的饭碗,民间礼俗成为鼓吹乐的生存载体,它抚育了鼓吹乐,鼓吹乐也为民间礼俗增添了光彩。鼓吹乐与礼俗活动共存共荣、体戚相关,鼓吹乐的兴盛与衰亡,成为民俗文化的重要标示。

尤其是丧葬礼仪,浸透了中国人的生命历程与价值标准和心理需求,蕴含着中华民族独特的历史传统,从古至今受到人们的重视。据文献考证,鼓吹乐用于丧葬礼仪中早在汉魏时就已出现,《后汉书·杨赐传》载:“及葬,又使侍御史持节送葬,先台令史十人,发羽林骑车介士,前后部鼓吹。”《晋书·礼志》曰:“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有鼓吹。”隋唐时期,按官级给赐婚丧中的鼓吹,其规定四品官以上始给鼓吹。(( I日唐书·唐绍传)}:“五品官婚葬,元无鼓吹,惟京官五品得借四品鼓吹为仪。”并且自唐以后“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并因夫子封者,请自迁葬之日,特给鼓吹。”明清时期“间里婚丧,无不以鼓吹将之,更相沿不禁。”庶民百姓亦可享用婚丧鼓吹,鼓吹趋于平民化。
由此可见,民间丧葬礼仪中鼓吹乐的使用,具有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底蕴,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传统文化,这种传统因地而异、因时不同,既有共性的传承又有变异的发展,譬如在山东地区,鼓吹乐几乎垄断了丧葬仪式用乐,成了仪式中的粘合剂,既娱神又娱人,谁家有人谢世,总要请一个或几个鼓吹乐班前来对奏,以显示对死者的尊敬、哀悼和怀念之情。丧事议程复杂繁琐,程序性强,但从具体环节来看,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热丧,即人刚死去立即操办丧事;二是过三年,俗称半喜半忧提鲁西南独有的类型)。这两种仪式过程大体相同,但各地又略有差异,表现在时间上是:有的一天完成,有的需要2- 3天;有的白天和夜间都举行,有的只在白天;有的进行游丧,有的则没有游丧……
丧葬活动并不随死者的埋葬而结束,此后还有“过三年”仪式。人类自古以来就有虔诚祭祀祖先亡灵的传统,通过祭祀渴望得到先祖的保佑和关照,以期能平平安安或大福大贵。出于对亡灵恐惧与怀念的双重含义,祭祀由此而生,其形式多种多样,祭品丰富多彩。“过三年”就是死者去世三年以后进行的大型祭祀活动,是鲁西南特有的一种丧礼,与“热丧”基本相似,尤其是行大礼的仪式是完全一样的,只是过三年喜忧参半,乐曲稍显热烈。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山东各地的丧葬仪式略有不同,但鼓吹乐所阐释的文化意义却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