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王制》云:“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u7意思是说,从死到大敛,天子需要七天,诸侯需要五天,大夫以下只需三天。停枢的时间天子为七月,诸侯为五月,大夫以下只需要三月。制度虽是如此,可是东汉时期的实际情况确与此出入较大。
墓碑是丧葬文化中的重要载体,它一般记载墓主人的生卒年、主要事迹以及后人对墓主人的评价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为我们研究汉代的丧葬制度,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汉碑全集》中有诸多关于久殡待葬的记载,可见在东汉时期,这种风气己经十分盛行。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中所论,自死至葬,其间最近者七日,最迟者四百三十三日。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刘家港陵塔,

((司徒衷敞残碑》曰:“口口口口口口芫,其辛酉葬。”
《后汉书’安帝纪》曰:“元初四年夏四月戊申,司空袁敞亮。”元初四年四月甲辰朔,五日戊申,十八日为辛酉。自莞至葬凡十三日。
((司徒哀安碑》曰:“永元四年口月癸丑莞,闰月庚午葬。;
《后汉书’和帝纪》曰:“永元四年,三月癸丑,司徒袁安亮。”永元四年闰三月,三月庚子朔,十四日癸丑;闰三月己巳朔,二日庚午。自莞至葬凡十八日。
((公乘田稣画像石墓题记})曰:“永元四年闰月其日甲午卒,上郡白土五月廿九日丙申葬。”
永元四年闰三月己巳朔,廿六日甲午,五月戊辰朔,廿九日丙申。自卒至葬凡三十三天。
《贾仲武妻马姜墓记》宫缚赠,踢秘器,以礼殡,
自莞至葬凡六十六日。曰:“延平元年七月四日亮。以九月十日葬于芒山旧莹。”皇上闭悼,
《卫尉卿衡方碑))曰:“建宁元年二月五日癸丑卒,吊赠礼.百寮临会,莫不失声。其年九月十七日辛酉葬。诏遣使口自卒至葬凡二百十九日。
((高密孙仲隐墓刻石》年二月廿一日戊午葬于此。日:“以熹平三年七月十二日被病卒,其四熹平三年无闰月,故自卒至葬凡二百十九日。((那州青龙山元嘉元年画像石题记)):“君以和平元年七月七日物元嘉元年三月廿日葬。自物故自葬凡二百五十三天。
((司隶校尉晋峻碑》:“年六十二,熹平元年口月癸酉卒,明年四月庚子葬。”
据杨树达先生考证,元年下缺一字,不知峻卒于何月。然所缺止一字,则非十一二月可知。又熹平元年本为建宁五年,是年五月己巳始改元(五月甲寅朔,已巳十六日)。碑称熹平元年,自当在五月已巳以后,以历推之,是年五月二十日及七月二十一日、九月二十二日皆为癸酉日,今始以最后之九月二十二日癸酉峻卒,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庚子葬计之,元年九月、十月、十二月,二年二月皆大尽,元年十一月、二年正月、三月皆小尽,自卒至葬,至少亦得二百八日。若卒在五月、七月,则更久矣。((上计史王晖石官铭))曰:“以建安拾六年岁在辛卯九月下旬卒,其拾七年六月甲戌葬,鸣呼哀哉。
建安十六年闰八月,九月下旬为二十日至三十日之间,建安十七年六月壬戌朔,十三日为甲戌。自卒至葬凡二百五十余日。
《郑州燕子埠永寿元年画像石墓记))曰:“乙未十二月丙寅遭疾终卒,自丙申十月口口成葬。
十二月庚申朔,七日丙寅,据《二十史朔闰表》,丙申为永寿二年,十月已酉朔,后二字阅,不知其几日。自卒至葬约三百余日。《徐州铜山永平四年画像石题记》曰:建武十八年腊月子日死,永平四年正月葬,石室直五千泉。
建武十八年即公元42年,永平四年为公元61年,自死至葬达十九年之久,此为笔者目前所见时间最久者。
东汉时期,之所以有停丧不葬之风,究其原因有二,一为汉人有时日禁忌之说,二为汉人有求择吉地之风。或许正是这两个原因,以致稽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