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人出家》中有几个环节需要道士。首先是在开服仪式上,由道士引导亡人前往祠堂。其次是在发引仪式上,也雇请了道士。在救封孺人的葬礼上使用道士,自然会有违反礼制和法律的嫌疑()清代法律规定:“其居丧之家修斋设蘸,若男女混杂、饮酒食肉者,家长杖八十,僧道同罪还俗。”严格说来,法律其实防的不是修斋设蘸,而是由此引起的男女混杂和饮酒食肉等违礼行为。
《室人出家》中的丧主舒怀是“翰林院孔目附贡生”,而在地方志的传记中并未提到其任职翰林院,只是说起“好诗文”,“以儒兼贾”,因此翰林院职务可能只是虚衔,是经商致富后通过捐纳获得的,这种情况在徽州商人中很普遍。舒怀也是此文书的作者,在涉及道士的时候,都用了特别的词,如开服仪式最后一句“曾用道士一名引亡前去柞祠,以安乃位”。“曾用”表达的不知是特意强调,还是一种无奈,“以安乃位”是使用道士的理由,使亡灵找到栖身之所。在发引仪式上,又说明“此时仍须雇道士”,“仍须”同样可以视为一种强调或无奈。
作为官僚的徽人程文彝,是知识精英的另一个代表。其在《葬纪》中论述了“僧道之谬”③。程文彝认为人刚死时,魂升魄降,如果不是孝子“僻踊哭泣以达其哀慕之诚”,死者的魂就散了,所以才有招魂仪式。如果此时僧道用铃、铎、鼓、钱等,就把招来的魂震散了。可见,程文彝反对的是在人刚死时使用僧道,而且是从僧道使用的乐器上去分析的,没有反对在其他环节使用僧道,只是笼统地说了法律方面的规定:“按律:丧中用僧道作佛事,主丧者杖八十”。同时也“暴露”了这条律杖八十的规定没什么效果。而且,程文彝观察到的是,习俗相沿,如果一家不作佛事,就被批评为不孝,丧主也会受到家里所有亲人的谴责和反对。程文彝把希望寄托在主持名教的士大夫身上,希望这些人身体力行,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可以想见,程文彝作《葬纪》之前,为太夫人办丧葬时,必然也遇到了是否使用及如何使用僧道问题,如果没有使用,一定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室人出家》中“曾用”“仍须”等词语可以感受到丧主舒怀对使用道士的谨慎,完全符合程文彝所谓“遂不得已而随之”的状况。
僧道被视为邪风,以儒家伦理作为指导思想的家族自然是希望杜绝僧道信仰,很多家族在祖训中都有相关的告诫。“凡葬祖祭祖,儒家自有正礼,僧道邪说概不可信。近世僧道又添出恶习,聚众金鼓,以鄙但言辞,狂奔呼喊,作暴决之气,引妖魅之风,乃王法所当禁者,更不可行。至于男女人教持斋,非但伤风败俗,而且贻祸宗党,可怕可怕。”“至于男女人教持斋,非但伤风败俗,而且贻祸宗党。凡我族永行禁止……信邪之村必败,可不戒乎?”对妇女的宗教信仰,很多宗族一般都抱着排斥的态度,有的予以严令禁止,规定妇女“到老不准人庙烧香……不准僧道人门”,“以僧道寺观之神,供之于祠堂家宅,大不相宜”,反对族中妇女在家中供奉宗教神灵,更是禁止妇女外出人庙烧香,与僧道之人联系。
但是这些信仰“邪风”已成为民俗风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献资料中,我们看到的不是杜绝,相反,几乎是遍地开花。与家族组织并存于徽州社会的,就有各种各样的迎神赛会,有些具有很强的宗教性,如西边路灯会、老君会、大士会、地藏王会、佛士会、燃灯会、老经会、腊八会等。祀神娱神之类的会更多,如老关帝会、英义会、正义会、崇义会、叙义会、友善会、崇正会、复关会等。可见徽州民间信仰复杂多样。
由于宗教具有教化人心,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所以有的家族利用宗教来实施辅助治理。丧祭除遵文公家礼外,“浮屠间用之”将村中钱谷,大部分用于“塑佛造寺、延僧布施”;捐助寺院,资助“重塑佛像,勒名碑竭”;将祖宗神位供奉在佛堂寺庙中,供后人瞻仰祭拜。还有将祠堂依附于寺庙,如休宁县的齐祈寺,“有率口、塘尾家祠及程牙公祠附焉”。南关许氏“法堂有斗保公夫妇像。而东岳庙为最,庙中有孟才孺人像。”鹤山李氏“筑庙于立川僧寺之旁”,将文孝皇帝诸神像送人,“神静人安”,无“迎迁之劳”。
宗族对宗教欲禁还奉的态度及斩不断的历史联系,为妇女信奉宗教营造了一个似紧还松的氛围。明清时期徽州妇女活动空间有限,大量的商人妇独守空房,同时,还得为外出谋生的丈夫牵肠挂肚,担惊受怕,也有大量的老年女性寡居,为了排遣精神上的寂寞,也为了祈祷亲人的安全,需要找一种精神依靠,因此崇奉佛道。
在男尊女卑的传统社会,女性宗教信仰多发生在比较隐蔽的空间,缺乏文献记载,但这个群体的数量不容忽视,甚至超越男性群体。她们“在家中设神座,供奉观音神像,朝夕焚香祈祷菩萨普济众生”。在家供奉佛像朝夕拜祷是女性主要的礼佛方式。吴母陈恭人,在家虔诚礼佛,每日将所做之事告知佛祖,乐善好施,“燕居温温,乐道人之善”,如有过,则“惮之以庄”。程母孙氏,年老后开始在家“遥礼九华净土”,奉佛唯谨,“时而净居,持斋戒者岁之半”,每遇到前来化缘的佛家弟子,“予经予像,予钵予衣”,对贫穷的乡人,也施以各方面的救助,希望解救众生,发扬佛法。虽耗费巨大,但孙氏的行为仍得到家人的支持,“诸子妇无所预”。这些女性不仅有着虔诚而坚定的信仰,而且用佛家信条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乐善好施,劝人从善,形成一种社会救济力量,客观上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除了在家礼佛,每逢重要节日、庙会及年终岁首等能够出门的日子,妇女们往往结伴到寺庙神像前烧香叩拜,许愿还愿,祈福祛灾。“观音大士著慈悲,诞日烧香远不辞。逐队岑山潜口去,伴随女伴比丘尼。”竹枝词反映的是在观音诞日,徽州女性和尼姑成群结队远赴烧香的场面。还有的女性出家修行,休宁县有一位甘露仙,“良安乡人,叶里汪氏女,自幼洁身奉道……人立庵祀之”。这些信仰僧道的女性,自然有着将僧道引人葬礼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