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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实现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必须为群众提供最便利的条件,使群众不至于因设施的缺失而被排斥在殡葬的公共福利之外。根据统计,重庆市自2000年以来,只新建了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土地面积仅为600亩,农村公益性公墓数量的严重不足,极大的影响了广大群众支持殡葬改革的热情,极大的影响了重庆市推行殡葬改革的进程。公墓属于排他的公用物品,其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全面覆盖、数量足够,才能够满足群众的切实需要。但是土地的稀缺性又限制了公墓的数量和面积,必须同复合利用道路发展。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复合利用和全面覆盖已经成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一,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有据可依。一直以来,殡葬服务发展都未被纳人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予以实施,不得不承认这是造成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促进重庆市殡葬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是非常必要的。应通过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内殡葬事业发展的方同和思路,以发展的眼光指引殡葬设施的布局,合理确定每个设施的覆盖范围,减少殡葬设施的重复浪费,避免出现殡葬服务的、空白地区”。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需要有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参与,最终的规划意见也需要经过国土、规划部门的认可。规划时期内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各类殡葬设施的新建、改建或停止经营等活动,都将有据可依,既不会发生殡葬设施建设过多,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也不会出现殡葬设施缺失却不能通过审批新建,以致群众不能方便开展殡葬活动的现象。
第二,合理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范围。依托殡葬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灵活合理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范围,改变以往仅钊对本村村民服务的狭隘现状,避免发生每个行政村单独建设一个公墓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和闲置的情况。提倡农村公益性公墓打破地域界限限制,由两个或多个相邻行政村共同筹划建设,根据公墓规划选址的有关规定,选择方便群众的地点进行建设,一方面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减少了每个行政村建设殡葬设施的土地、资金等压力。
第三,打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复合功能。通过建设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充其文化内涵,如美国的奥本山公墓。使公墓除了具备最基本的满足群众安葬需求,还可以为群众提供一个游憩休闲的场所,同时可以提供餐饮、度假、会议、婚庆等服务。建设复合型农村公益性公墓,使其具有除安葬之外更多对社会对群众有益的功能,从根本上化解了“死人与活人”争夺土地的矛盾,解决了土地使用完毕之后公墓单位何去何从的问题,使我国的公墓单位也具备了发展成为如法国拉雪兹神父公墓等历史人文积淀的世界知名公墓的重要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