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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期,苗族的分布区域在长江两岸的剑南道、江南道、山南道内山区,即今川、渝、鄂、湘、黔连接地带的山区,向东部扩散深入汉族聚居区的苗族人口已经融合入汉族。此时,湘西、黔东一带的苗族已经进入阶级社会,所以唐朝设置羁摩州统辖的是苗族的氏族或村社。

唐朝时期,瑶族人口从今湘西南南下至今广西境内的山区;平地则为壮族和汉族。瑶族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经常迁徙流动,因从苗族分开时间不长,所以与苗族风俗习惯相同。“汉、晋以来,土家族的一切活动皆与苗族相混杂,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难解难分。”
《汉书·地理志》云:“粤地、牵牛、婴女之分塾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阻、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唐代颜师古注曰:“臣攒曰:‘自交阻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不得尽云少康之后也。”②这是对长江流域民族复杂情况的精辟概括。“百越”指东南各民族。百越俗好“断发文身,好相攻讨”。由于迁徙及其它种种因素,古越人分布地区大多数已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与汉族逐渐融合,后来存在的族称如壮、侗、布依、水、僚、舍、蛋等等,皆成为单一民族。
东夷寒族的一支干人,后建立干国,春秋中期为吴国灭亡后,部分干人迁入江西余干即赣江等地。干、赣地名、水名以干人居此而得。干人与当地越人、越章人及扬越人结合,形成干越。干越、古越,都是百越的支族。汉代在赣江上游设赣县(今赣州市),江西贵溪县战国早、中期的仙水岩崖墓,分单洞单葬与单洞群葬和联洞群葬的洞穴墓等墓葬的主人为古代百越民族,且很可能是干越的墓葬习俗,干越在楚等统治之下,其生活习俗仍保持其民族特征。
百越、苗瑶等民族不止分布在长江流域,上游地区亦有分布,此番界定于中下游是按其主体划分,是为叙述之便,特此说明。
洞庭湖南部地区一大批春秋时期古越族墓葬的特点是:“1、有头皇或边皇,有生土二层台,或有腰坑;2、主要随葬铜器,还有砺石,多铜工具和兵器,极少葬陶器。在墓葬形制上具有越民族的特点,而随葬器物,则既有中原风格的,如舟、晏、浅腹竖耳高蹄足鼎等,又有本地特点的器形,如扁茎无格短剑、刮刀、弧刃斧、单耳系或双耳系有血槽的矛和合范浑体合铸的越式鼎等。”可见古越族人的墓葬特征得到了很好的传承,虽然春秋晚期时代,楚文化已遍及整个湘江流域,然而古越族的土著文化仍然富有较强的生命力,经历楚文化的洗礼,却历久不衰。
魏晋南北朝以来、长江以南地区少数民族不断壮大和发展,对长江流域文化、观念习俗的传播与演变起到很大推进作用,至唐朝实行开放的民族政策,民族传统得以传承和发展。安史之乱后,丝绸之路几乎中断,胡风受到遏制,中国与西方之间的联系有所减少,华夏与南方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更为突显。总而言之,唐代少数民族文化与长江流域华夏文化之间的融合与碰撞始终存在,丧葬风俗和观念上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