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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中的孝服主要体现出生者与亡者的亲疏关系,以亲疏为等的五服,便扮演着这一角色,并且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五服制的形成,竟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在如此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五服依然被沿用下来,由此便能窥探出其对中国人的影响可见一斑。五服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绍麻五种不同的丧葬服饰。除了规定亲者服重,疏者服轻外,五服也代表服丧期限的长短不同。斩衰,服期为三年;齐衰,按照亲疏关系,分为杖期与不杖期两种形式,同时也分为三年、一年、五个月和三个月等不同的服期;大功丧期为九个月;小功的服期为五个月;绍麻是五服中时间最短的,仅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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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宗族是除了朝廷这种政治体系之外一个重要的社会形态,五服用严格、复杂的差别区分出人们在某个宗族之中的尊卑长幼地位。它的严格不仅表现在对于服饰形式的划分,还包括成服的程序以及整个服丧期间的规定,从地方县志等史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知道成服是极其复杂和繁琐的。
随着历史的发展,封建王朝灭亡,西方思想文化影响,宗族观念不像以前强烈,人们逐渐对这种复杂的孝服制度也出现抵抗心理,不断将其简化。出现了用白布裹头的现象,“剪白布与缠头,曰开孝。至亲兼衣以白衣”这种新的仪式叫做开孝,白布称为“孝帕”。开孝同样区分亲疏,分为短孝、中孝和长孝三种。相对于之前的五服,开孝大大地简化了丧葬仪式的程序。其实这种用白布赐予吊丧者的习俗,在晚晴时期便己出现,只是在民国时期更为流行。在民国这个社会风尚日新月异的时期,葬礼中,孝服的变化更加突出,“丧主给以白布三五尺,曰孝帕,近有改用黑纱者”。
民国时期贵州葬俗变化中的孝服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逐渐突破五服等级制,不再以明清时期严格复杂的五服来凸显丧葬中宗族个人的身份差异。除了孝子及至亲后背披麻戴孝之外,前来祭吊的男子左臂围黑纱,女子则胸际缀黑纱结。这种新式的现象,无疑是受到从西方传来的葬礼仪式的影响,加上政府政策措施对贵州葬俗的影响,以及当时有识之士对于西方文化的接纳,使得民国时期贵州丧礼在服饰上发生了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但是在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穿上礼制中所规定的礼服,所以在遵循这种新式丧服的群体中,大多为“黑布毛边、麻衣,平日居丧一年以内,亦当着粗布衣服,男于左袖上围以黑纱,女于胸际缀以黑纱结,断不宜穿着绸缎美丽之服”。
另一方面是葬礼中孝服时间缩短,服期期间禁忌减少。按照传统五服制的规定:斩衰服期三年;齐衰服期三年、一年不等;大功服期九月;小功服期五月;绍麻服期三月。虽然时间长短不一,但是总体上来说,服期时间过于长。在繁复的丧葬仪式过后,孝子依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葬礼所延伸出的礼俗中,并且孝子在服期期间中的禁忌较多,“衣履不着红色、紫色、丝织品,不坐上席及饮酒、豁拳,过年门贴素联……百日内不剃发、扯面。”民国时期,随着政府政策推动、近代生产活动的进行和人民意识逐渐开化,葬俗中服期时间减短。政府公职人员的假期明显第体现出这一点。在封建社会时期,若家中父母去世,朝廷将会为官员批假百日,甚至数年,以便孝子为至亲服丧尽孝,而在民国时期,政府对公务人员丧葬事宜请假要求有明确规定,“因父母祖父母翁姑或配偶死亡者,给假三星期”。孝道观念的改变,人们不再像以前在丧葬中花费大量的时间,服孝时间减短,守制中的各种禁忌也日趋地解体,仅仅在正式的丧葬仪式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