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出台了殡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主要从五个方面规范殡葬管理。
上海公墓,太仓公墓,上海墓地,刘家港陵塔,

一是规范丧事活动。要求市民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在丧事活动中应当遵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市容卫生和妨害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进行看风水、结阴亲、烧纸扎、烧冥币、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地摆放遗体、搭设灵棚、吹奏哀乐和路祭。二是规范殡葬服务。行政区划内死亡人员的遗体必须就地就近在殡仪馆火化(少民族除外)。殡仪馆应当按照丧户约定的时间、地点接运、火化遗体,全天24小时提供优质服务。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等殡葬业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室,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对外经营。三是规范骨灰处理。农村丧户骨灰应安葬(安放)在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室或其它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埋乱葬。城市丧户骨灰应安葬(安放)在经营性公墓或其他指定的地方。丧户骨灰去处未落实的,应寄存在殡仪馆。丧户办理好骨灰安葬、安放手续的,凭民政部门的《骨灰处理证明书》领取骨灰。拟将骨灰江葬、树葬或其它形式安葬的在殡仪馆办理登记手续,按民政部门确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进行。四是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市区主要街道沿街、公共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附近不得开设丧葬用品商店,已经开设的全部迁移或变更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照,在规定的地点依法经营,不得在店外展示商品,不得生产销售封建迷信商品。骨灰盒等特殊丧葬用品必须在殡仪馆内销售。五是规范送葬车辆行驶路线。送葬车辆禁止驶人城区主要街道,确需驶人禁区的送葬车辆,须凭车辆行驶证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通行手续后,方可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