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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时期礼仪崩坏,宋初“士弊于俗,学人溺于未习,忘君臣之分,废父子之亲,失夫妇之道,绝兄弟之好。至以众暴寡,以智欺愚,以勇威怯,以强陵(疑为“凌”之讹)弱,庶人服侯服,墙壁被文绣,公卿与皂隶同制,倡优下贱得为后饰,昏冠丧祭,宫室器用,家殊俗异,人自为制,无复纲纪”,因此整治礼俗、推行礼制在当时迫在眉睫。北宋时期,官方先后制定了多部礼典,如《开宝通礼》《礼阁新编》《太常因革礼》和《政和五礼新仪》等。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北宋在礼典编撰方面,多以唐礼为蓝本,如“《开宝礼》全体是《开元礼》,但略改动”。不过“历代国恤仪制,惟东汉史稍详。至唐,而为李义府、许敬宗辈所削,尽亡其礼,故唐史无可考者”,而且北宋时编撰的《开宝通礼》和《礼阁新编》如今皆已不传,虽《太常因革礼》整理和记录了太祖至英宗已颁行的礼仪,但其中凶礼内容却全部缺失。北宋末期,官方又将元丰以后的变礼集结为《政和五礼新仪》,其中虽有凶礼十四卷,但皆为官民之制。唐代皇帝丧葬之礼虽然“史无可考”,但《通典》中所保存的《开元礼》的部分内容仍可供今人研究。反观北宋,虽然《宋会要辑稿》中同样保存了大量相关史料,但是“仪注亦多未备”,因此我们只能杂以《文献通考》和其他类书中自成体系的记载和宋人著述中的零散内容尽力复原北宋皇帝丧葬之礼的全貌。
北宋皇帝丧葬之礼可分为治丧、安葬、葬后三个阶段,治丧之礼包括发哀、殡、举临、小敛、大敛成服、以日易月之小祥、大祥、谭、百日卒哭等环节;安葬之礼包括山陵按行、请溢、启殡、三奠、发引、掩皇堂、虞祭等环节;葬后之礼包括卒哭之祭、衬庙、三年之小祥、大祥、谭、祭陵、建神御殿、修功德寺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