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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共管理分析工具一一问题树分析方法,重庆市乱埋乱葬存在如下原因:
(一)传统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殡葬改革是一场涉及观念形态的变革,千百年来,受“入土为安”,“隆丧厚葬”,“寿墓(即活人墓)添寿”,重风水、讲排场,相互攀比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在遗体和骨灰的安葬方面,在祈求福荫后人的美好愿望和相互攀比的虚荣心理趋使下,部分农村地区保留着占用土地修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的不良风气。经济越发展,隆丧厚葬之风越浓厚。
浏家港陵园,上海公墓

(二)安葬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1.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全市现有的34个公益性公墓主要集中在主城区的周边乡镇,95%以上的乡镇没有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滞后,只堵不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死有所葬,规范安葬的问题。2006年,重庆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市农村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但至今没有1个农村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究其原因一是基层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农村集体经济财力有限。
2.经营性公墓缺乏公益性。重庆市远郊区县的经营性公墓未承担公益职责,存在数量少,价格高,环境差,服务质量低,布局不合理的问题。目前,重庆市远郊区县均只有一个经营性公墓,形成独家经营、缺少竞争的局面,部分地方出现公墓墓位价格过高,超过了群众的承受程度,公墓入墓率长期较低。
重庆市公墓入墓率长期在10%左右,除有20%的骨灰暂时存放外,有近70%的遗体或骨灰流向农村乱埋乱葬。一些地方的村社组织或村民个人乘机违规提供土地,接纳城镇遗体或骨灰安葬,兴办非法公墓,破坏殡葬改革秩序。
(三)日常监管工作缺失
1.一些地区的党政领导对殡葬改革工作缺乏足够重视。有的认为活人的事都没有解决好,哪有精力去抓死人的事;有的认为群众的丧葬行为是民风民俗使然,弄不好会触犯众怒,影响社会稳定,抓殡葬改革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有的认为重庆市农村山地多,人地矛盾并不突出,墓占地宽一点,修好一点不影响大局。
2.殡葬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治理乱埋乱葬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主动履职、通力协作。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在确立民政作为殡葬主管部门的同时明确规定,对非法公墓和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坟造墓等需要国土、规划、建设、林业等部门依法履职,主动参与,共同查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对殡葬违规行为不依法纠正和查处,形成民政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